我们交往了。








我们分手了。


短短的两个月零四天,
变化那么大。



我知道,








分手后,
你不停地向我报告自己的行踪,
我看得出来,
你还爱我。


我只能告诉你,
勉强没有幸福。


你夸张的行为,
我无法接受,
虽然那是你爱我的一种方式。





你要出国了,
我希望,
你真的能够找到真爱。

我真的无法给你,
你想要的爱。
就算试着和你沟通,
你还是不明白。


只能说声:

“对不起!我浪费了你那两个月零四天的时间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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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완루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